不分貧富貴賤,每人一天24小時,不能多,也不許少!公平到宇宙沒有盡頭!
有人可以「睡覺睡到自然醒」,然後「月」收入是其他人的「年」收入。
更絕的是,有人每天要工作12到18小時,甚至更多,「年」收入卻是別人的「月」收入!
彼得‧杜拉克不只一次強調時間的稀有性;所以,我們應該做的是「提高時間運用的效能」。
如果「用最短的時間創造最大的財富」是大家要的,那就把有此共識的人組成一個百人團隊(舉例),大家都做同一件事,或銷售產品,或招募會員…,一個人各貢獻三小時,每人每天就多出300小時,效能就出現了!
比起一個人單打獨鬥,百人在時間上的總和力量豈可小覻?這就是「組織行銷」的可愛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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